变宝网11月05日讯
为提升资源综合使用水平,促进铅蓄电池生产和再生铅行业规范有序进步,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国家生态部等9部委《关于印发〈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策略〉的通知》(环办固体〔2019〕3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行策略的通知》(云环发〔2018〕46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等9部门《关于转发〈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策略〉的通知》(云环发〔2019〕76号)的有关需要,结合我市实质,拟定本工作策略。
一、工作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方案推行策略的通知》(国办发〔2016〕99号)的有关任务需要,整治废铅蓄电池非法采集处置环境污染,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方案,提升废铅蓄电池规范采集处置率。到2020,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通过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方案达成废铅蓄电池规范采集率达到40%;到2025,废铅蓄电池规范采集率达到70%;规范采集的废铅蓄电池全部安全使用处置。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废铅蓄电池生产行业绿色进步
1.打造铅蓄电池有关行业企业清单。分别打造铅蓄电池生产、原生铅和再生铅等重点企业清单,向社会公开并动态更新。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7月31日
2. 大力推行清洗生产。对列入铅蓄电池生产、原生铅和再生铅企业清单的企业,依法推行强制性清洗生产审核,两次清洗生产审核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越五。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进步和改革委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
3.落实铅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方案。充分发挥铅蓄电池生产和再生铅骨干企业的带动功效,鼓励回收企业依托生产厂家的营销互联网打造逆向回收体系,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进口商通过自建回收体系或与社会回收体系合作等方法,打造规范的回收使用体系。鼓励铅蓄电池生产企业拓展生态设计,加强再生原料的采用比例;鼓励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与铅冶炼企业优势互补,支持使用现有铅矿冶炼技能和装备处置废铅蓄电池。加大对再生铅企业的管理,促进再生铅企业规模化和清洗进步。
牵头部门:市进步和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依据职责职能落实)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
4.推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好现行资源综合使用税优惠政策,对使用废铅蓄电池生产再生铅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废铅蓄电池处置行业进步。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 长期
5.打造信息交换平台。汇总废铅蓄电池采集处置信息形成电子表格,待国家废铅蓄电池采集处置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打造后准时上传平台,逐步达成铅蓄电池生产、运输、推销、废弃、采集、贮存、转运、使用处置信息全流程可追溯。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
(二)打击涉铅蓄电池违法犯罪活动
6.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推销行为。将铅蓄电池作为重点产品,持续依法打击违法生产、推销假冒伪劣铅蓄电池行为。
牵头部门: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
12月31日
13.严格废铅蓄电池经营许可准入条件。依据国家生态环境部拟定并公布推行的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和修订的《废铅酸蓄电池处置污染控制技能规范》,严格许可条件,禁止无合法再生铅能力的企业拆解废铅蓄电池。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
14.加大再生铅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将再生铅企业作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重点,提高再生铅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
再生铅企业应依法装配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即“装”),在厂内门口树立电子显示屏用于信息公开(即“树”),逐步将实时监控数据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即“联”),达成信息化管理。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12月31日
(四)加大废铅蓄电池的宣传
15.密切协作,积极宣传。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广泛宣传废铅酸蓄电池采集处置的有关政策,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
三、保障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工作。上级部门要做好对下级部门的工作指导。做好度工作概括材料报送工作。请各责任部门将2019度、2020度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拓展状况分别于201912月2日前和202011月30日前报牵头部门,再由牵头部门汇总后分别于201912月6日前和202012月4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局。






